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内地的农村》看完了,《乡土重建》与《生育制度》暂时没有继续看下去。我已经获得了我想知道的一部分,而这部分消化还需要一段时间。之后再想起就把剩下两本读完。

费孝通先生的观察力惊人。在费先生看来,一个思想家不过是”把已经由客观的社会事实所造成的观点用比较明白和肯定的言行表达了出来罢了。”然而要做到,确是很难的。费先生也是实事求是的代表,那一代人中,真正想解决中国所存在的问题的大师。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种地确实是中国人的天赋。

文字下乡

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我并不责备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们无需用蚱蜢来加菜,(云南乡下蚱蜢是下饭的,味道很近于苏州的虾干)第二是我的孩子并没有机会练习。教授们的孩子穿了鞋袜,为了体面,不能不择地而下足,弄污了回家来会挨骂,于是在他们捉蚱蜢时不免要有些顾忌,动作不活灵了。这些也许还在其次,他们日常并不在田野里跑惯,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蚱蜢的保护色因之易于生效。——我为自己孩子所作的辩护是不是同样也可以用之于乡下孩子在认字上的“愚”么?我想是很适当的。乡下孩子不像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着字,这不是他们日常所混熟的环境。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这样说来,乡下人是否在智力上比不上城里人,至少还是个没有结论的题目。

费先生在观察现象的时候,能够把自己的身份脱离开去。这使得他能够看到这样的现实,会读书的孩子不是聪明,会捉蚱蜢的孩子也不是愚。

“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我想大家必然有过“无言胜似有言”的经验。其实这个筛子虽则有助于人和人间的了解,但同时却也使人和人间的情意公式化了,使每一人、每一刻的实际情意都走了一点样。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李长吉要在这束缚中去求比较切近的表达,难怪他要呕尽心血了。

亲人之间的“特殊语言”使我们感觉特别温馨、舒适。

我决不是说我们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且我还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惟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也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从现象出发,到原理,最后到对一个政策的评价。非常难得。

再论文字下乡

我说了这许多话,也许足够指明了人的生活和时间的关联了。在这关联中,词是最主要的桥梁。有人说,语言造成了人,那是极对的。《圣经》上也有上帝说了什么,什么就有了,“说”是“有”的开始。这在物质宇宙中尽管可以不对,但在文化中却是对的。没有象征体系也就没有概念,人的经验也就不能或不易在时间里累积,如要生活也不能超过禽兽。

概念先得被提出,才能存在,才能被讨论,才能改善。因此创造一个概念是伟大的。

差序格局

从这些事上来说,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现在已成了外国舆论一致攻击我们的把柄了。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中国人并不是不善经营,只要看南洋那些华侨在商业上的成就,西洋人谁不侧目?中国人更不是无能,对于自家的事,抓起钱来,拍起马来,比哪一个国家的人能力都大。因之这里所谓“私”的问题却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法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显然是和西洋的划法不同。因之,如果我们要讨论私的问题就得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考虑一下了。

我未曾在国外呆过,也许已经习以为常这种“私”的毛病。也听导师吐槽过中国人的这一特点,但没有切身体会。

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一个好的比喻非常重要,能够让人很快理解。

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就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大学》的: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浪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

将一句好的话语,和一种坏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其实很多时候生活中也是这样。这就是人们说的,最大的优点暗藏着最大的缺点。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家族

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过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和农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认识了这事实。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地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这些观察使我觉得西洋的家和我们乡下的家,在感情生活上实在不能并论。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我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又一个有意思的观察。

男女有别

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曾说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阿波罗式的(Apollonian);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Faustian)。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这两种文化观很可以用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这两套精神的差别也表现在两种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里。

我想我现在更多是“浮士德”式的生活方式,不断去克服阻碍。有时阿波罗式的平静,也对我很有吸引力。

礼治秩序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就是在现代交通之下,全世界的经济已密切相关到成为一体时,美国还有大多数人信奉着古典经济学里的自由竞争的理想,反对用人为的“计划”和“统制”来维持经济秩序,而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冥冥之中,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会为人们理出一个合于道德的经济秩序来的。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对于权威概念,流行概念并不盲从。而是给出自己的看法。佩服费先生啊。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不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是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事情就是有其适用的时间、空间条件的,礼治和法治也不例外。

无讼

有一位兼司法官的县长曾和我谈到过很多这种例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殴伤却有罪。那位县长问我:他怎么判好呢?他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我也承认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法治还得和社会结构、思想观念结合。而这两方面的成熟需要时间。

无为而治

长老统治

文化不稳定,传统的办法并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力必然跟着缩小,缩进亲子关系,师生关系,而且更限于很短的一个时间。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在这种情形中,一个孩子用小名来称呼他的父亲,不但不会引起父亲的呵责,反而是一种亲热的表示,同时也给父亲一种没有被挤的安慰。尊卑不在年龄上,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比较,见面也不再问贵庚了。——这种社会离乡土性也远了。

目前我们就在脱离乡土社会了,社会剧烈变化,父母已经没法给出很好的建议。只能看着儿女自己发展。

血缘与地缘

在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就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社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没有血缘不代表没有优势,没有血缘关系也可以承担其特点的事务。

名实的分离

这样说来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另一方面,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须有人发明,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此外,还得经过试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社会变迁的过程。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惶惑、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试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因为它并不是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根据传统的。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中国目前很多企业家都属于时势权力?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在一个完全固定的社会结构里是不会发生这距离的,但是事实上完全固定的社会并不存在。在变得很慢的社会中发生了长老权力,这种统治不能容忍反对,社会如果加速地变动,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趋向于分离。这是一种社会变化情况下会出现的趋势和现象。先不带着好坏之分去看,才能看到这些。

从欲望到需要

提起了时势权力使我又想到关于社会变迁的另一问题,也就是现在我们常常听到的社会计划,甚至社会工程等一套说法。很明显的,这套名字是现代的,不是乡土社会中所熟悉的。这里其实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变化,如果我们要明白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的差别,我们还得在这方面加以探讨。人类发现社会也可以计划,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也就是说人类已走出了乡土性的社会了。在乡土社会里是没有这想法的。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于是产生“需要”,因之有了“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让我先把欲望和需要这两个概念区别一下。

快速变化的社会必须提前构想,而不是等待犯错后的自然纠正。

皇权与绅士

论绅士

中国传统的官吏并不认真做官,更不想终身做官;打防疫针的人决不以打针为乐,目的在免疫,和免了疫的康健。中国的官吏在做官时掩护他亲亲戚戚,做了一阵,他任务完成,就要告老还乡了,所谓“归去来兮”那一套。退隐山林是中国人的理想。这时,上边没有了随时可以杀他的主子,周围是感激他的亲戚街坊,他的财产有了安全,面团团,不事耕种而享受着农业的收益。这是“衣锦还乡”的景况,是中国专制政治之下的特权人物的享有。他们决不冒险去觊觎政权,他们的孩子都不准玩着“做皇帝”的游戏。他们更不想改革社会制度,因为他们一旦把皇权的威胁消除了,或推远了,他们就不能靠这制度得到经济的特权。他们在农业经济中是不必体力劳动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可说是不劳而获的人——这种人就是绅士。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是朝内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势力就是政治免疫性。政治愈可怕,苛政猛于虎的时候,绅士们免疫性和掩护作用的价值也愈大。托庇豪门才有命。

做官用以避难。

论“知识阶级”

知在这里不只是人的能力,而是人的德性,可以和仁勇并称。因之,知者并不是指聪明人,智力高的人,或是见闻极广的人,而是指明白道理的人,道理就是规范。

道德规范的知识与技术知识被区分开来。

在我们这一代里,学习工程和技术的人数是多了,他们而且已经有机会直接到西洋去学习。但是当他们学习的时候,他们却时常只注意自然知识和技术,生火怎么生法一类的问题,并不想到火应当生在什么场合里,对于社会的影响怎样。等他们“学成”了衣锦荣归后,他们会一转而成为食于人,治人的人物,他们继承着传统知识阶级的社会地位,是“在上者”。他们的祖宗是没有技术知识的人物,但是他们有适合于当时社会的规范知识。现代的知识阶级有了不加以实用的技术知识,但是没有适合于现在社会的规范知识。这种人物在社会里是不健全的。不健全的人物去领导中国的变迁,怎能不成为盲人骑瞎马?

规范的传授不被强调,而在实际工作中,又希望一个人才有着很强的社会规范知识,即一种管理的能力。这是存在问题的,我们在平时生活中,就应该多注意社会规范知识的培养。

中国知识分子是否还有前途,要看他们是否能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使自然知识,技术知识,规范知识能总合成一体,而把他们所有的知识和技术来服务人民,使知识不成为一个社会阶级的独占品,也就是说打破这知识成为阶级的旧形态。

论师儒

在我看来,一个时代的思想家,他们的言行能被社会所接受,主要的是因为他们反映了社会上一般的观点,他们不过把已经由客观的社会事实所造成的观点用比较明白和肯定的言行表达了出来罢了。在封建过渡到皇权时,最能反映出这趋势的思想家是儒家。儒家最后能超过其他百家而成为皇权时代最有力的思想体系,可以说是因为它所表达出来的观点是最适合于皇权时代政治结构中所需的意识形态。

能够将客观的社会事实用明白的言行表达出来,非常不容易。

实际执政的系列——政统——和知道应该这样统治天下的系列——道统——的分别是儒家政治理论的基础,也是中国传统政治结构中的一个重要事实。

在儒家道统是一个“理”,一个应当这样做的规范,一个依着这样做就能王天下的路子,并不是“事”,因为按不按理做和有没有理是分得开的。事归政统,而理则归道统。

内地的农村